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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性用车管理规定

2016-09-14 昌潍物流园

为使物流分公司服务车辆管理规范化、统一化、合理化,在合理利用车辆资源,控制费用成本的前提下,为各物流园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安全的交通支持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服务车辆使用分配情况

1、鲁GA 7627具体负责分公司服务性用车以及各物流园区(不包括昌潍物流园)总公司业务和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
2、鲁V02738具体为昌潍物流园提供用车服务,包括昌潍物流园职工上下班班车服务。

3、各园区负责人车辆,具体为各自园区提供服务性用车,

二、职责划分

1、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负责服务车辆(鲁GA7627和鲁V02738)监督管理工作,包括车辆的维护保养、年审、保险投保、车辆档案管理、车辆行驶里程统计等方面;其中维护保养、年审、保险投保工作指定专人负责。

2、各物流园区负责人车辆由本人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、年审、保险投保工作。

三、具体规定

1、服务用车本着节约的原则,根据公务性质,合理安排公务车辆,安排的原则为“先急后缓、先重要事务后次要事务“的原则;

2、鲁GA 7627调配,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,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,方可调配,坚决杜绝私自动用;

3、如园区工作人员急需服务用车,而园区负责人不在园区,园区负责人可以向分公司办公室申请调用鲁GA 7627车辆;

4、以上车辆原则上定人定车,由专人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;

 

5、分公司服务车辆及各园区负责人车辆,每月27日前将本月行驶里程报分公司办公室;

6、各园区及各部门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,提高办事效率,避免因准备不充分导致贻误时间或多次往返。

7、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,一旦出现车辆违章,由相应责任人负责。

8、保险投保要求:鲁GA7627和鲁V02738必须入50万三者险,保险统一由分公司办公室缴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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