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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动态考核管理办法

2016-09-14 昌潍物流园

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,强化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,提高人力资源素质,规范行业行为,增强市场意识,树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,根据公司有关职工动态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,结合物流分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物流分公司全体职工

二、领导小组

为更好的落实动态管理办法的实施,我分公司成立领导小组,具体对动态考核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与监督,具体如下:

  组 长:吕连强

副组长:郑    邱学颂        

成 员:菅海华  刘珍珍  苏兴勇        岗以及各园区部门负责人

组长吕连强同志统筹负责全物流分公司的动态考核,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物流园区的动态考核工作;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物流园区直属部门的考核工作;各园区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的动态考核工作。

三、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

1、工作业绩(50分)

根据各园区、各部门承包指标进行工作业绩考核,按同比扣减分数,即任务每欠10%扣减2分。

2、工作服务质量(20分)

1)未按岗位职责、工作标准履行工作职责,达不到标准要求的,每次扣2分;

2)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或未及时上报各类报表,每拖欠一天扣1分;

3)报表出现差错,每发现一次扣1分;

4)使用文明忌语,每次扣1分;

5)责任区域内发现卫生环境脏乱差,违反工作程序的,每发现一次扣2分;

6)出现顾客投诉,经查属实的,每发现一次扣5分;

7)违反工作流程,造成商务事故的,工作服务质量项不得分。

3、劳动纪律(15分)

1)无故迟到、早退的,每发现一次扣1分;

2)旷工及当日迟到、早退累计3个小时的,扣2分;

3)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,如:玩电脑游戏、下象棋、打扑克、洗衣服、吃零食等,每发现一次扣2分;

4)串岗、脱岗、睡岗、空岗、聚堆聊天的,每发现一次扣2分;

5)着装不整洁,未挂牌上岗的,每发现一次扣2分;

6)中午除业务需要并经领导同意聚众喝酒的,每发现一次扣2分;

7)夜间值班未按照有关规定的,如脱岗、空岗的,每发现一次扣3分;

8)与同事打架、刁难敲诈业户、动手打人、损坏或盗用公物等每发现一次,该项不得分;

9)徇私舞弊、中饱私囊、假公济私,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处理自身业务,侵吞公司财产的,该项不得分,并承担所以损失,同时按总公司规定严肃处理。

4、安全生产(15分)

1)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,每发现一次扣4分;

2)出现人为事故、发生盗窃、货物丢失等情况的,该项不得分。

四、考核办法

1、职工的动态考核实行逐级考核、当月汇总兑现的办法,实行百分制,按照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,考核人认真填写《职工动态考核记录表》,并经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签字认可,分公司将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进行内部公示,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一个月内进行核对,超过一个月的,必须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方可查阅核实。

2、除工作业绩外,其他考核项当年内累计违反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加倍处罚,同时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。

3、对出现的好人好事、受到客户表扬或其他立功表现、连续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,经领导小组研究后,可适当加分。

4、当职工动态考核加分或扣分时,当月工资按30/分标准加或减工资。

5、职工按规定休公假(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探亲假及其它公假)和病假期间,不影响考核成绩,根据其休假实际天数,相应减少其当月的生产任务。职工休病假须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,经单位一把手签字认可,方可不影响考核成绩。

6、各园区、各部门要加大对“违章、违纪”的检查力度,职工出现“违章、违纪”现象,而所在园区和部门负责人听之任之、视而不见的,考核领导小组在给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同时,对相关园区和部门进行相应处罚,并责令园区和部门提交整改意见。

7、职工有权利、有义务、有责任对动态考核工作进行监督,如发现问题,可直接向分公司领导汇报。

8、物流分公司的动态考核由各园区单独考核汇总后,于每月27日前将汇总表报分公司办公室,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总公司。

8、特殊情况,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后决定。

四、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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