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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、休班及请假制度

2016-09-14 昌潍物流园

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强化劳动纪律,结合总公司有关规定及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特对考勤、休班及请假制度确定如下,望广大职工认真执行。

一、考勤制度

1、职责划分:职工的考勤由各物流园区分别负责,当月考勤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物流分公司办公室。

2、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表,按时上下班,严禁迟到和早退现象的发生(以分管负责人考勤点名或签到时间为准),有特殊情况的,必须向分管负责人提前请假,说明事由,否则按迟到、早退处理。

3、无故迟到、早退的,每发现一次扣1分;旷工及当日迟到、早退累计3个小时的,每次扣2分以上;月累计三次或以上的,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4、对出现无故旷工的职工将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处理。

二、休班及请假制度

1、职工休班及请假制度必须遵循各岗位不能出现空岗的原则,各岗位内人员必须调配好,杜绝空岗现象的发生。

2、周一至周五除因特殊情况外,职工不允许请假(除五一劳动节、国庆节、元旦、春节等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外)。各职工必须严格控制实际休班天数,以保证各项业务衔接。

3、在岗职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的,必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,分管负责人批准,方可离岗。

4、事假、婚假、产假、病假、探亲假等,必须填写请假条,注明事由和请销假天数,经部门负责人、园区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离岗。同时,病假、产假必须具有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,否则,按旷工处理。婚假、产假、探亲假等的假期天数、工资发放标准等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5、事假的申批程序

(1)一般员工请事假,半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;半天以上的,由各园区单位负责人批准。

(2)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可以口头请假,超过一天(包括一天)的必须要写书面假条并由各园区负责人批准人签字,假条须附在考勤表后。

6、夜间值班人员,除因身体原因、出差等特殊情况的,原则上不准调班,严禁夜间值班人员空岗,一旦发现,将根据我公司动态管理办法严肃处理。

三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,另行规定。

附:各物流园区作息时间表

    冬季

上午:7:50——12:00

下午:13:30——17:00

夏季

上午:7:50——12:00

下午:14:00——1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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